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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涛

来源: 作者:17127842@qq.com 时间:2024-1-18 阅读:


李涛律师,男,毕业于甘肃省政法学院,现为甘肃勇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以来,李涛律师以提供细心、诚恳、热情、专业的法律服务为目标,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承办重大刑事、民事、经济案件。

李涛律师擅长刑事辩护业务,具有深厚的刑事案件理论功底。承办各类刑事案件经验丰富,包括职务犯罪案件、经济犯罪案件、侵犯财产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普通刑事案件、涉及黑社会、毒品、邪教、走私等特种犯罪案件。参与办理了甘肃省国土厅原副厅长张某某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等数起社会影响力重大的刑事案件的刑事辩护,为刘某某抢劫杀人案、马某某强奸案、王某贪污案、阎某挪用公款案、张某行贿、贪污案、周某合同诈骗、郭某某诈骗案等一系列重大刑事案件被告人出庭辩护,有力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李涛律师对刑事辩护案件具有不同于一般人的理解和独特的视角,以“胸怀感激,心存敬畏,竭诚服务,伸张正义”作为执业信条,办理了大量从重罪到轻罪、从有罪到无罪、从死刑到新生的案件,使有罪者罚当其罪,使无罪者重获自由,倾尽全力维护当事人最大的合法权益,得到当事人及其家属的信赖与好评,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与认可。

李涛律师始终秉承优质、高效、诚信的办案理念;尊重事实、明辨是非的执业操守,经办的案件质量高、效果好。以熟练的辩护业务知识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和认可。

联系电话:15002603032

电子邮箱:1712784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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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办理过的典型案例:

1.刘某某等人抢劫杀人碎尸案,此案公诉机关认为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性质极为恶劣,提出对刘某某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量刑建议。经出庭辩护,在全案证据极为不利的情况下,李涛律师从本案不易区分主从犯,言辞证据存在瑕疵等角度为切入点进行辩护,刘某某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现已减为无期徒刑),达到了使刘某某罪刑相应的辩护效果。本案被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2016年度全省三大典型刑事辩护案例之首。

2.郭某某骗取贷款、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此案为甘肃省最大一起骗取银行贷款案,涉案金额高达54亿元人民币,由公安部会同省公安厅成立联合专案组,历时近两年方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李涛律师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介入案件,多次提出法律意见,均被采纳。在移送法院起诉时,检察机关认可李涛律师提出的涉案金额中50亿不构成犯罪的法律意见,仅针对4亿元涉案金额提出指控。在审判环节经出庭辩护,法院采纳律师的辩护意见,将涉案罪名由贷款诈骗罪(最高刑为无期徒刑)变更为骗取贷款罪(最高刑为七年以下),最终被告人在单个罪名有可能判处无期徒刑的不利情况下,经李涛律师积极辩护,数罪并罚被判处六年有期徒刑。

3.孙某某、马某某故意杀人案,本案性质特殊,系妻女杀夫(父),案中涉及家庭关系复杂。李涛律师介入此案后,远赴被告籍贯地,调取被害人长期家暴及被告人自首等有力证据,在庭审中据理力争,最终孙某某仅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本案被央视、腾讯等主流媒体跟踪报道,被妇联评选为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并入选全国律师协会经典案例。

4.何某某故意杀人案,本案原一审法院判处被告人死刑,被告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李涛律师在死刑复核阶段介入,省高院听取辩护意见后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将本案发回重审。在重审过程中,李涛律师就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辨认笔录等多组证据存在瑕疵为理由,提出检察机关指控故意杀人罪名不能成立的辩护观点,此案被告人何某某从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至此改判故意伤害(致死),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5.王某及罗某某诈骗、非法集资案,前述两案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李涛律师即介入案件,多次向公安机关提出法律意见,均被公安机关采纳,上述两案均以公安机关主动终止侦查,撤销案件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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