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辍学后为弄钱花抢劫600元 3青年均领刑受罚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 时间:2009-3-19 阅读:

中国法院网讯   三青年从职校辍学走上社会后,不仅不懂得遵纪守法,还模仿学习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加上父母管教不力,致使他们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日前,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抢劫案。

朱某、陈某、周某曾同在南通市某职校学习,一来二往三人便成了“好哥们”。2008年10月的一天凌晨,三人预谋搞点钱花。于是,陈某、周某以乘坐出租车去接人为由,将出租车驾驶员肖某骗至海门市城东地段的偏僻处,当驾驶摩托车尾随其后的朱某赶到后,三人对肖某以勒脖子、持刀威逼、言语威吓等手段实施抢劫,当场劫得现金人民币180元及手机1部,赃款、赃物共折合人民币6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陈某、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及胁迫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据此,法院判处三名被告人一定刑期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宣判后,三名被告人表示,通过案件的审理和法官的思想教育工作,他们今后一定吸取教训,加强学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争取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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