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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流感戴口罩”拟写入法规,执行得了吗

来源: 作者: 时间:2020-4-1 阅读:

“得流感戴口罩”要不要写进立法,需要立法者审慎论证并科学决策。疫情时期的非常之举,和正常时候的法律规制,是有区别的。

 近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二审《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二审稿增加了“在公共场所咳嗽、打喷嚏时遮掩口鼻,患有流行性感冒等传染性呼吸道疾病时佩戴口罩”“用餐实行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等内容。消息传出,不少网友表示支持:全国推广!


作为普通老百姓,笔者也拍手叫好。但是作为法律人,却不敢苟同。这些年随着依法治国的推进,无论是政府还是普通人,法律意识空前高涨,言必谈法,行必依法,这是好事儿。但是大千世界,琐事万千,不管行不行,能不能,凡事必装到法律的“筐里”,多少让人觉得法律成了生活大保姆。

      作为理性的公民,应该知道调整人们行为的规则包括法律、道德、宗教、纪律、风俗习惯等,大家各自发挥着各自的作用。各规则之间也有共通的内容,如盗窃,法律与道德都是反对的。但是,尽管都反对,规则仍然不同。道德侧重于说教,法律则具有惩戒处罚的威力。

      疫情期间不戴口罩出门会受到大家的鄙视,这是讲道德,也是讲科学。但是正常时期呢?

     那种认为凡是道德上被否定的,法律都应该制裁,显然是法律万能主义的表现。殊不知生活中太多的领域,仍然只能由道德或者其他规则调整,如团结友爱、尊老爱幼、勤俭节约等。行为危害超出了道德约束尺度,才由法律调整,如遗弃、虐待老人。

      在各地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制定过程中,就有人指出,在公交车上不给老人让座的,一律属于违法,要惩罚。其结果,往往不是良好风尚的达成,反而更会纠纷不断。网上不就有两个老人亮身份证比谁该让座的笑话吗?所以“流感之后戴口罩”需要科普,需要道德提升。

      法律万能主义的背后,就是法律虚无主义。法律相对于道德调整,其规则显然更精密,否则就不具有可操作性。就拿“得流感戴口罩”来说,如果是道德要求,很容易判断,不戴口罩咳嗽就鄙视。但是如果是法律规则,问题就多了。

      首先,何谓流感,普通人是否知道?

      其次,如何判断是否得了流感?自我诊断还是医生判断?不去医院直接去药房根据经验买药治疗行不行,或者说不吃药不打针硬抗行不行?

      再次,从什么时候必须戴口罩?第一声咳嗽之后还是医院确诊之后?如果是无症状流感呢?去医院的途中要不要戴?医院确诊之后马上戴?医院不卖口罩咋办?

      最后的问题,何谓口罩?自制的行不行?达到什么标准才算?

      简单的一句话,就带来这么多困惑。这些问题不解决,别说老百姓一筹莫展,就是执法者也无从下手。不能准确执法,就不能对触犯者以惩罚。没有违约责任的合同是一纸空文,没有法律责任的义务就只是道德说教。法律不具有可操作性,长期得不到执行,就没有了权威性,势必也沦为一纸空文。

      因此,“得流感戴口罩”要不要写进立法,需要立法者审慎论证并科学决策。疫情时期的非常之举,和正常时候的法律规制,是有区别的。

作者:邓小兵(兰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甘肃勇盛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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