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写上图片的说明文字(前台显示)

服务热线:
0931-8882935
1920_350px;

NEWS本所新闻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本所新闻 > 本所新闻

勇盛动态||毛轩律师受邀参加兰州广播电视台特别节目

来源: 作者: 时间:2024-3-12 阅读:

2024年3月6日,甘肃勇盛律师事务所的毛轩律师受邀作为专业观察员,与兰州市住建局、兰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兰州建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水岸颐苑物业站等相关单位嘉宾做客兰州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直播间,共同参与“电动自行车要方便,更要安全”特别节目的讨论。


节目中,毛轩律师作为法律专业观察员,引用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明确指出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进行充电,她强调,高层民用建筑的业主和使用者都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每个人都有责任预防火灾事故,消除安全隐患,若因过失行为导致火灾,根据不同情节和后果,可能面临失火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刑事责任;同时,对于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也将受到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若造成他人财产损失,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在谈到如何杜绝事故时,毛轩律师建议应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使法治观念深入人心,除了传统的风险提示书、业主规约、安全提示等方式外,还应运用短视频、动漫等新型宣传手段,增加宣传的广度和深度,确保广大民众对此有所了解。

“特别节目”紧扣主题,各嘉宾热烈讨论、踊跃建议,参与节目制作的各单位及嘉宾均希望通过此次宣传,以及嘉宾、专家的建议,能够引导社会大众增强法律意识,共同为建设法治社会、共享美好家园贡献力量。


上篇:

下篇:

免责声明 | 隐私保护 | 联系我们 | 传真:0931-8882935
Copyrights © 2018-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甘肃勇盛律师事务所 陇ICP备09003078号 设计制作 宏点网络
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2167号
  • 100_100px;
  • 100_100px;
  • 100_100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