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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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宗红,生于1978年12月,甘肃政法大学民法学学士。自2019年开始在甘肃勇盛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16201202011068776。勇盛所专职律师、九三学社社员,九三学社兰州市社会与法治委员会委员。
擅长办理民商事诉讼、公司法律顾问、行政诉讼、刑事辩护等业务。
先后为甘肃省能投泓源电力有限公司、白银市平川区长征广宇生活服有限公司、白银山川陶瓷有限公司等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依法为顾问单位的决策和运行提供法律服务。
典型案例:
1、代理景泰县市场监管局作为上诉人参与其与何某某行政诉讼二审阶段,一审被代理人败诉,二审成功获得改判。为被代理人有效实施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服务支持。
2、代理李某某作为原告诉张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标的680万余元)案件一审、二审,并获得全部执行,为原告李某某挽回损失680万余元。
3、代理兰州市人大中心作为被告参与其与李某房屋确权纠纷,一审驳回李某某诉讼请求,李某某未上诉,为代理人维权成功。
4、代理平川区农业农村局作为被告参与其与齐某某行政诉讼纠纷,一审驳回齐某某诉讼请求,齐某某未上诉,为代理人有效实施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服务支持。
5、代理靖远银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作为原告诉万某某、金某某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参与一审、二审、再审阶段,全部获得胜诉。
6、为甘肃省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兰州市宁卧庄小学、白银市平川区司法局、甘肃省能投泓源电力有限公司等机构提供出具法律意见、授课、参与具体事务谈判、合规业务讲解等法律服务。
联系方式:18919431330(微信同号)
电子邮箱:5390398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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